食品经营许可证
“三证合一”后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在证件信息上更详细、具体。首先,新证上标注了每个片区的监管人员和发证的签发人员、社会信用代码以及举报监督电话(12331)。消费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,可直接拨打电话投诉。此外,以前的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都是3年有效期,现在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调整为5年有效期。新证启用5年之内,如果经营者的经营项目、地址、法人代表或设施等不需要变更的,可一直使用此证经营,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前一个月,经营者到食药局办理延期手续就可以了;但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,其名称、负责人、地址、经营项目等出现变动的,必须提前一个月到食药局申请变更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