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许可证
通俗的说,涉及到食品生产的单位或个人,才需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。
根据2005年12月卫生部印发的《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》,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,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,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;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,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。”
“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,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。”
“食品添加剂、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,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。”
备注:由于《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》已失效,2009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的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被食品生产许可证、食品流通许可证、餐饮服务许可证所代替。 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修订版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进行了进一步改革,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、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企业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。